黄运带同志强调经济普查要做到四个保障

 

918,我市召开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对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进一步的动员和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黄运带在会上强调要:深化一个认识,明确一个责任,做到四个保障。

深化一个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把这项工作提高到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通过经济普查,也是摸清“家底”,了解经济结构发展变化和把握市情市力的重要途径,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重要依据,要把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对待。

明确一个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目的就是把这项工作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是实施普查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有关负责人要按照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普查对象都有责任和义务搞好普查工作,要发挥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这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做到四个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在9月底前组建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镇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抓紧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其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按照全市普查的统一规划和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二是强化宣传保障。要求联系阳江实际,制定宣传规划、创新宣传方式。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结合”,搞好“三项活动”,即:宣传重点与普查进程相结合;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经济普查宣传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相结合。针对领导干部,组织开展学文件、学政策的活动;针对普查人员,组织开展学法律、学法规、学业务的活动;针对人民群众,组织开展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积极支持普查工作的活动。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强调必要的经费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前提和保障。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及时核准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并及时核拨到位,保证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强化队伍保障。要求抽调或聘请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时,一定要严格把关。对抽调的普查人员要分层次搞好各种培训,使参加普查的人员能真正胜任工作,以满足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

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含海陵区和高新区)签订了经普目标责任书;市统计局局长、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发昭传达了全省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安排;江城副区长余洪波、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小敏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市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市直及中央和省驻我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经普办主任及市统计局全体干部140多人参加了会议。